#區域法院第六庭
#謝沈智慧法官 #裁決
#1118理大 #理大圍城
A3朱(23)/ A4許(20)/ A13馬(24)
控罪1:#暴動罪
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其間,包括首尾兩日,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連同其他人,參與暴動。
控罪5:暴動 (控罪1的交替控罪)
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,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,連同其他人,參與暴動。
================
法官只宣布裁決結果:
本案在另外12名被告認罪後,是次審訊只涉及A3、A4、和A11,他們各面對兩項「暴動」罪,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第19(1)及(2)條,控罪詳情見上。經審訊後,所有被告罪名成立‼️,由於控罪1罪成,控罪5不須處理。
辯方已經向被告解釋判詞。
求情/判刑會訂於2024年11月22日14:30處理,所有被告保釋被撤銷🛑
控方讀出三位被告的認證口供,包括三位被告均沒有案底。辯方同意內容。
辯方不反對控方的證物處理申請。法庭批准控方的證物處理申請。
#謝沈智慧法官 #裁決
#1118理大 #理大圍城
A3朱(23)/ A4許(20)/ A13馬(24)
控罪1:#暴動罪
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其間,包括首尾兩日,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連同其他人,參與暴動。
控罪5:暴動 (控罪1的交替控罪)
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,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,連同其他人,參與暴動。
================
法官只宣布裁決結果:
本案在另外12名被告認罪後,是次審訊只涉及A3、A4、和A11,他們各面對兩項「暴動」罪,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第19(1)及(2)條,控罪詳情見上。經審訊後,所有被告罪名成立‼️,由於控罪1罪成,控罪5不須處理。
辯方已經向被告解釋判詞。
求情/判刑會訂於2024年11月22日14:30處理,所有被告保釋被撤銷🛑
控方讀出三位被告的認證口供,包括三位被告均沒有案底。辯方同意內容。
辯方不反對控方的證物處理申請。法庭批准控方的證物處理申請。
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
【#上庭聲援 - 12月10日 星期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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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4年12月份聲援預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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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3樓1庭
👨🏻⚖️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
👨🏻⚖️潘敏琦上訴庭法官
👩🏻⚖️彭寶琴上訴庭法官
🕙10:00
👥林,廖(20-23)🛑二人服刑中 #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(#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;經審訊後罪成,於2022年10月28日分別被判監4年8個月和4年2個月。)
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57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3個月 #續審 [49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🏛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( 高 等 法 院 )
👩🏻⚖️杜麗冰法官
👩🏻⚖️李素蘭法官
👨🏻⚖️李運騰法官
🕙10:00
👤黎智英(75),蘋果日報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🛑黎因另案服刑中 #續審 [106/80] (#港區國安法 #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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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
👨🏻⚖️林子康裁判官
🕝14:30
👤陳(76) #裁決 (#20230928獅子山 沒有許可證展示條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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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
#不是聲援
11:4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🐶吳偉峰(27) 公職中行為失當 企圖欺詐 #6萬換和解
14: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🐶葉春榮(56) 公職中行為失當 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 #虛假文書呃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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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3樓1庭
👨🏻⚖️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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👥林,廖(20-23)🛑二人服刑中 #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(#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;經審訊後罪成,於2022年10月28日分別被判監4年8個月和4年2個月。)
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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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
👨🏻⚖️林子康裁判官
🕝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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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
#林子康裁判官
#20230928獅子山 #裁決
陳伯(76)
控罪:沒有許可證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
根據《香港法例》第208A章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》第10(1)(a)條:「任何人未經許可,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展示任何標誌、告示、海報、條幅或廣告宣傳品」。被控於2023年9月28日,未有總監批給的許可證,在獅子山公園展示條幅「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」。
=========
[14:35] 開庭
裁判官用咗40分鐘宣讀英文判詞,辯方爭議三個議題:
1. 是否構成展示
2. 違反憲法
3. 不合乎比例
裁定控方未能足以證明構成展示,議題二和三是基於議題一。
最終罪名不成立❗️
辯方申請訟費,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,不是技術性脫罪,辯方同意案情,只係爭議法律觀點,雙方在開審前可以考慮,因此批準申請❗️
#林子康裁判官
#20230928獅子山 #裁決
陳伯(76)
控罪:沒有許可證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
根據《香港法例》第208A章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》第10(1)(a)條:「任何人未經許可,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展示任何標誌、告示、海報、條幅或廣告宣傳品」。被控於2023年9月28日,未有總監批給的許可證,在獅子山公園展示條幅「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」。
=========
[14:35] 開庭
裁判官用咗40分鐘宣讀英文判詞,辯方爭議三個議題:
1. 是否構成展示
2. 違反憲法
3. 不合乎比例
裁定控方未能足以證明構成展示,議題二和三是基於議題一。
最終罪名不成立❗️
辯方申請訟費,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,不是技術性脫罪,辯方同意案情,只係爭議法律觀點,雙方在開審前可以考慮,因此批準申請❗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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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#上庭聲援 - 12月12日 星期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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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57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3個月 #續審 [51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🏛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( 高 等 法 院 )
👩🏻⚖️杜麗冰法官
👩🏻⚖️李素蘭法官
👨🏻⚖️李運騰法官
🕙10:00
👤黎智英(75),蘋果日報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🛑黎因另案服刑中 #續審 [108/80] (#港區國安法 #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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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區 域 法 院15樓49庭
👨🏻⚖️陳廣池法官
🕝14:30
👥林卓廷,庾,陳,葉,鄭,尹,楊(26-48)🛑林因另案服刑中 #裁決 (#0721元朗 暴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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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
#其他案件
10: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🐶陸振中(43)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#非禮醉駕咬手指
10:30 區域法院第十三庭 🐶雷俊傑 與 👤黃(24) #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(#20200701銅鑼灣 當雷於案發日追捕疑犯時,黃用刀插向雷的左上臂,使雷受傷,因此雷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黃陪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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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4年12月份聲援預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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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57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3個月 #續審 [51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🏛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( 高 等 法 院 )
👩🏻⚖️杜麗冰法官
👩🏻⚖️李素蘭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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🕙10:00
👤黎智英(75),蘋果日報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🛑黎因另案服刑中 #續審 [108/80] (#港區國安法 #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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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區 域 法 院15樓49庭
👨🏻⚖️陳廣池法官
🕝14:30
👥林卓廷,庾,陳,葉,鄭,尹,楊(26-48)🛑林因另案服刑中 #裁決 (#0721元朗 暴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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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其他案件
10: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🐶陸振中(43)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#非禮醉駕咬手指
10:30 區域法院第十三庭 🐶雷俊傑 與 👤黃(24) #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(#20200701銅鑼灣 當雷於案發日追捕疑犯時,黃用刀插向雷的左上臂,使雷受傷,因此雷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黃陪償。)
#區域法院第四十九庭
#陳廣池法官
#0721元朗 #721唔見人 #裁決
A1: 林卓廷(43)
A2: 庾(35) / A3: 陳(37) / A4: 葉(31)
A5: 鄺(26) / A6: 尹(48) / A7: 楊(26)
🛑林卓廷因另案服刑中
控罪: 暴動(所有被告)
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第19(1) 和 (2) 條。
控方代表:高級檢控官 #程慧明 及 #岑頴欣
辯方代表:
A1代表:#黃錦娟大律師 #郭雅媛大律師 #管致行大律師
A2代表:#李百秋大律師
A3代表:#潘熙資深大律師 #陳曉妍大律師
A4代表:#鄭凱霖大律師
A5代表:#周慶澎大律師
A6代表:#黎建華大律師
A7代表:#曾敏怡大律師 #于雋謙大律師
============
[14:40] 開庭
裁決:
A1 罪名成立,不信納監察警方,撈政治油水
A2 罪名成立,挑釁白衣人,全程投入,不是食花生
A3 罪名成立,參與非法集結,挑釁白衣人,支持暴動群體
A4 罪名成立,不選擇離開,無制止非白衣人,不信納自衛
A5 罪名成立,無離開,掟物件,不信納辯解,壯大聲勢,積極參與者
A6 罪名成立,無協助警方/受傷女子,自圓其說,參與暴動
A7 罪名成立,證言不盡不實,提早離開尖沙嘴而去元朗,射水挑釁,明顯是參與者
案件押後至2025年1月22日 09:30 求情,2月27日 10:00 判刑。
裁決理由書
============
真播員按:嘔血,官反指辯方顛倒是非黑白,指鹿為馬。成功改寫歷史!
不在場直播員按:法官也只是受薪辦事,雖然其可在工作中尋得快樂,行公義之名,_ _ _ _ _。
(不代表本台立場)
#陳廣池法官
#0721元朗 #721唔見人 #裁決
A1: 林卓廷(43)
A2: 庾(35) / A3: 陳(37) / A4: 葉(31)
A5: 鄺(26) / A6: 尹(48) / A7: 楊(26)
🛑林卓廷因另案服刑中
控罪: 暴動(所有被告)
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第19(1) 和 (2) 條。
控方代表:高級檢控官 #程慧明 及 #岑頴欣
辯方代表:
A1代表:#黃錦娟大律師 #郭雅媛大律師 #管致行大律師
A2代表:#李百秋大律師
A3代表:#潘熙資深大律師 #陳曉妍大律師
A4代表:#鄭凱霖大律師
A5代表:#周慶澎大律師
A6代表:#黎建華大律師
A7代表:#曾敏怡大律師 #于雋謙大律師
============
[14:40] 開庭
裁決:
A1 罪名成立,不信納監察警方,撈政治油水
A2 罪名成立,挑釁白衣人,全程投入,不是食花生
A3 罪名成立,參與非法集結,挑釁白衣人,支持暴動群體
A4 罪名成立,不選擇離開,無制止非白衣人,不信納自衛
A5 罪名成立,無離開,掟物件,不信納辯解,壯大聲勢,積極參與者
A6 罪名成立,無協助警方/受傷女子,自圓其說,參與暴動
A7 罪名成立,證言不盡不實,提早離開尖沙嘴而去元朗,射水挑釁,明顯是參與者
案件押後至2025年1月22日 09:30 求情,2月27日 10:00 判刑。
裁決理由書
============
真播員按:嘔血,官反指辯方顛倒是非黑白,指鹿為馬。成功改寫歷史!
不在場直播員按:法官也只是受薪辦事,雖然其可在工作中尋得快樂,行公義之名,_ _ _ _ _。
(不代表本台立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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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#上庭聲援 - 03月11日 星期二】
[旁聽須知][交通資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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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5年3月份聲援預告]
[上庭總結 2025.03.1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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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( 高 等 法 院 )
👩🏻⚖️杜麗冰法官
👩🏻⚖️李素蘭法官
👨🏻⚖️李運騰法官
🕝14:30
👤黎智英(75),蘋果日報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🛑黎因另案服刑中 #續審 [146/80] (#港區國安法 #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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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區 域 法 院7樓22庭
👨🏻⚖️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🕙10:00
👤余(19) #提訊 (#星火同盟 洗黑錢;處理充公令)
🕥10:30
👥*,陳(15-25) #續審 [13/10] (#1006灣仔 暴動)
🏛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
👩🏻⚖️鍾明新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🕝14:30
👤陳(42) #裁決 (#0831銅鑼灣 暴動)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
👨🏻⚖️蘇文隆主任裁判官
🕤09:30
👥何,伍(33-34)🛑二人已還押逾15個月 #提堂 (#20231203香港仔 管有爆炸品 串謀製造爆炸品;#20231203柴灣 管有爆炸品)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
👨🏻⚖️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
🕝14:30
👥林卓廷,朱凱廸,陳志全(42-47)🛑三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0511立法會 4項襲擊,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)
👥陳志全,朱凱迪(42-47)🛑二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20200508立法會 2項藐視 3項干預立法會人員)
👥陳志全,朱凱迪(42-47)🛑二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20200604立法會 2項藐視 2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、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)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[旁聽須知][交通資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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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5年3月份聲援預告]
[上庭總結 2025.03.1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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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( 高 等 法 院 )
👩🏻⚖️杜麗冰法官
👩🏻⚖️李素蘭法官
👨🏻⚖️李運騰法官
🕝14:30
👤黎智英(75),蘋果日報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,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🛑黎因另案服刑中 #續審 [146/80] (#港區國安法 #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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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區 域 法 院7樓22庭
👨🏻⚖️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🕙10:00
👤余(19) #提訊 (#星火同盟 洗黑錢;處理充公令)
🕥10:30
👥*,陳(15-25) #續審 [13/10] (#1006灣仔 暴動)
🏛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
👩🏻⚖️鍾明新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🕝14:30
👤陳(42) #裁決 (#0831銅鑼灣 暴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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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
👨🏻⚖️蘇文隆主任裁判官
🕤09:30
👥何,伍(33-34)🛑二人已還押逾15個月 #提堂 (#20231203香港仔 管有爆炸品 串謀製造爆炸品;#20231203柴灣 管有爆炸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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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
👨🏻⚖️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
🕝14:30
👥林卓廷,朱凱廸,陳志全(42-47)🛑三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0511立法會 4項襲擊,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)
👥陳志全,朱凱迪(42-47)🛑二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20200508立法會 2項藐視 3項干預立法會人員)
👥陳志全,朱凱迪(42-47)🛑二位因另案服刑中 #提堂 (#20200604立法會 2項藐視 2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、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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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區域法院第卅二庭
#鍾明新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#0831銅鑼灣 #裁決
A5: 陳虹秀(42)
控罪:
(1)暴動
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,在灣仔軒尼斯道22號至盧押道一帶,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
背景:上訴庭於2023年7月14日下令將案件發還區院重審,其後陳上訴至終審法院帷被拒批出申請。同案另外3人已經認罪,等待本案進度再擇日判刑。
控方代表:#葉志康大律師
辯方代表:
#潘熙資深大律師
#吳宗鑾大律師
#陳曉妍大律師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[14:32] 開庭
法官宣布裁定罪名成立,稱不會宣讀判詞,休庭20分鐘
罪成原因概述:
控方已證明每一個控罪元素
D5有備而前往現場,並且在約1942時,走進示威集結者的中心集結地帶,看見及清楚知道情況已演變成危險的暴動集結,仍然選擇不離開,繼續逗留在現場,更加於約1958至2020時跟隨(和大部分示威者一直分隔約一個街口的)警方防線,不斷叫喊一些針對警方的失實指控,直接指或暗示警方當時的推進、驅散、拘捕過分快速或過分使用武力等。D5以她是「守護公義」的社會工作者身份身處現場為示威者撐腰,用叫喊失實指控的方式有意識地為參與集結人士發聲,從而亦會拖延警方對於暴動集結人士的行動。D5用她的言行表示認同示威者的的做法,她和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並且共同行事,為他們給予支持及作後盾,壯大及增加他們向警方對抗的決心及信心。
唯一的合理推論是D5有意圖參與本案的暴動,並透過上述的方式與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,從而鼓勵其他暴動人士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。本席認為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令法庭就D5能作出壓倒性的推論。
[14:56] 開庭
🔹控方:被告沒有刑事紀錄,健康良好;將於3月25日存檔書面陳詞
法官🗣️4月3日14:30 求情(將與其他兩名被告一起),4月9日10:00 判刑。
[15:00] 完庭
💛感謝臨時直插員💛
========
註:休庭間Jackie 向旁聽席話:無事、無事,請大家照顧好自己,保重身體……
旁聽席回應:撐住呀!保重!
https://legalref.judiciary.hk/doc/judg/word/vetted/other/ch/2020/DCCC000012B_2020.doc
#鍾明新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#0831銅鑼灣 #裁決
A5: 陳虹秀(42)
控罪:
(1)暴動
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,在灣仔軒尼斯道22號至盧押道一帶,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
背景:上訴庭於2023年7月14日下令將案件發還區院重審,其後陳上訴至終審法院帷被拒批出申請。同案另外3人已經認罪,等待本案進度再擇日判刑。
控方代表:#葉志康大律師
辯方代表:
#潘熙資深大律師
#吳宗鑾大律師
#陳曉妍大律師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[14:32] 開庭
法官宣布裁定罪名成立,稱不會宣讀判詞,休庭20分鐘
罪成原因概述:
控方已證明每一個控罪元素
D5有備而前往現場,並且在約1942時,走進示威集結者的中心集結地帶,看見及清楚知道情況已演變成危險的暴動集結,仍然選擇不離開,繼續逗留在現場,更加於約1958至2020時跟隨(和大部分示威者一直分隔約一個街口的)警方防線,不斷叫喊一些針對警方的失實指控,直接指或暗示警方當時的推進、驅散、拘捕過分快速或過分使用武力等。D5以她是「守護公義」的社會工作者身份身處現場為示威者撐腰,用叫喊失實指控的方式有意識地為參與集結人士發聲,從而亦會拖延警方對於暴動集結人士的行動。D5用她的言行表示認同示威者的的做法,她和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並且共同行事,為他們給予支持及作後盾,壯大及增加他們向警方對抗的決心及信心。
唯一的合理推論是D5有意圖參與本案的暴動,並透過上述的方式與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,從而鼓勵其他暴動人士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。本席認為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令法庭就D5能作出壓倒性的推論。
[14:56] 開庭
🔹控方:被告沒有刑事紀錄,健康良好;將於3月25日存檔書面陳詞
法官🗣️4月3日14:30 求情(將與其他兩名被告一起),4月9日10:00 判刑。
[15:00] 完庭
💛感謝臨時直插員💛
========
註:休庭間Jackie 向旁聽席話:無事、無事,請大家照顧好自己,保重身體……
旁聽席回應:撐住呀!保重!
https://legalref.judiciary.hk/doc/judg/word/vetted/other/ch/2020/DCCC000012B_2020.doc
💢 #不是聲援 #不是聲援 #不是聲援 💢
#區域法院第廿九庭
#葉佐文法官 #裁決
#0721元朗 #白衣暴徒
案件編號:DCCC888/2019, DCCC11/2020, DCCC734/2020 (合併)
💩A1: 王志榮(54)
控罪1:#暴動罪
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香港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,連同黃英傑、林觀良、林啟明、鄧英斌、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控罪2: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#傷人17
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香港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,連同黃英傑、林觀良、林啟明、鄧英斌、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,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。
*王志榮在原審時否認「暴動」和「串謀有意圖而傷人」兩罪。經審訊後,原審法官葉佐文撤銷王面對的兩項控罪。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,上訴庭在聆訊後批准律政司上訴,認為原審法官未有正確處理身份辨認的議題,故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。
控方由 #黎靖頎 高級檢控官代表
辯方由 #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和 #關唐利大律師 代表
================
[10:00] 開庭
葉官稱考慮咗陳辭和上訴庭觀點,只會讀出分析方法,略過背景和案情部份。
原審時控方提議法庭在片段中搵可疑人士和D1被拘捕後拍攝的相片(APS)作比較,重審時提議在片段中搵戴口罩嘅男子,作整體頭部比對;在片段中搵到男子,無戴口罩見到面容。
分析以控方精華片段P236為基礎,分為25個場合,由某大廈開始、出街、到車站、上月台、離開車站到商場、最後返回大廈。先假設片段中25個場合的男子為不同人士,稱為男子A~男子Y;片段中男子A由某大廈入升降機,好快行出,估計係住在大廈低層,男子B在大堂行出停車場,影到背面全身,男子C過馬路,男子D行入車站,男子E行到YOHO Jekca,戴上綠色口罩,隨後男子F~Q在車站內掟嘢,有其他動作,男子R企在車廂門口,用藤條向車廂內指駡,見到正面全身,男子T由電梯落大堂,男子U行到商場,男子V除咗口罩掛在左邊耳仔,見到面貌,男子W & X行入停車場,經過大廈保安,男子Y入升降機,以上的男子的衣着全部一樣,腰間有腰袋,確認男子A~男子Y 係同一人,係犯案男子。同D1 的APS 相片比對,外貌非常相似。
辯方陳辭指控方相片的清晰度不足,控方回應相片係影片截圖用以協助法庭,葉官同意影片的解像度較高。
辯方陳辭指影片中男子樣貌神情同D1 唔同,顴骨比較高,睇起嚟比D1 老。葉官指APS 相片有憂慮,影片中男子有自信、堅定;相片中嘅D1左邊顴骨比右邊凸起,影片之中見到係有光反射右邊顴骨。
辯方指波鞋“屬於"被告人,不等於被告係單一物主,葉官同意,但認為被告作為管有人,可以作環境證供,波鞋款式獨特,在被告家中檢獲嘅啡色短褲,與案中疑犯相似。
上訴庭指葉官需要考慮累積出現嘅機率,重審時考慮以下各點:
1. 影片中男子與被告非常相似;
2. 啡色短褲極為相似;
3. 波鞋極為相似;
4. 同時有啡色短褲和波鞋;
5. 被告係波鞋嘅物主或者共同物主;
6. 影片中嘅男子着極為相似嘅褲同波鞋出入大廈低樓層,被告亦係住在低樓層。
因此,葉官糾正推論,D1 係犯案男子。
重新原審時嘅判詞第94至97段嘅觀察及分析,同樣套用D1,被告跟隨白衣人行動,刻意挑釁與傷害他人,心態符合控罪一與控罪二的元素,控方已經證明全部元素,裁定罪名成立❗️
▪️辯方求情
被告有焦慮症,需要服食精神科藥物,參與程度低,以同案判刑作例子。
案件押後至4月8日10:00 判刑。
[10:40] 休庭
判辭:https://legalref.judiciary.hk/lrs/common/ju/ju_frame.jsp?DIS=167578&currpage=T
========
直播員按:雖然多一名小薯仔白衣人被定罪,但大部份白衣人和幕後黑手依然逍遙法外,真相未有大白。陳廣池指鹿為馬,令原告變被告,依然憤怒🤬
#區域法院第廿九庭
#葉佐文法官 #裁決
#0721元朗 #白衣暴徒
案件編號:DCCC888/2019, DCCC11/2020, DCCC734/2020 (合併)
💩A1: 王志榮(54)
控罪1:#暴動罪
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香港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,連同黃英傑、林觀良、林啟明、鄧英斌、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控罪2: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#傷人17
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,在香港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,連同黃英傑、林觀良、林啟明、鄧英斌、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,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。
*王志榮在原審時否認「暴動」和「串謀有意圖而傷人」兩罪。經審訊後,原審法官葉佐文撤銷王面對的兩項控罪。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,上訴庭在聆訊後批准律政司上訴,認為原審法官未有正確處理身份辨認的議題,故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。
控方由 #黎靖頎 高級檢控官代表
辯方由 #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和 #關唐利大律師 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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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0:00] 開庭
葉官稱考慮咗陳辭和上訴庭觀點,只會讀出分析方法,略過背景和案情部份。
原審時控方提議法庭在片段中搵可疑人士和D1被拘捕後拍攝的相片(APS)作比較,重審時提議在片段中搵戴口罩嘅男子,作整體頭部比對;在片段中搵到男子,無戴口罩見到面容。
分析以控方精華片段P236為基礎,分為25個場合,由某大廈開始、出街、到車站、上月台、離開車站到商場、最後返回大廈。先假設片段中25個場合的男子為不同人士,稱為男子A~男子Y;片段中男子A由某大廈入升降機,好快行出,估計係住在大廈低層,男子B在大堂行出停車場,影到背面全身,男子C過馬路,男子D行入車站,男子E行到YOHO Jekca,戴上綠色口罩,隨後男子F~Q在車站內掟嘢,有其他動作,男子R企在車廂門口,用藤條向車廂內指駡,見到正面全身,男子T由電梯落大堂,男子U行到商場,男子V除咗口罩掛在左邊耳仔,見到面貌,男子W & X行入停車場,經過大廈保安,男子Y入升降機,以上的男子的衣着全部一樣,腰間有腰袋,確認男子A~男子Y 係同一人,係犯案男子。同D1 的APS 相片比對,外貌非常相似。
辯方陳辭指控方相片的清晰度不足,控方回應相片係影片截圖用以協助法庭,葉官同意影片的解像度較高。
辯方陳辭指影片中男子樣貌神情同D1 唔同,顴骨比較高,睇起嚟比D1 老。葉官指APS 相片有憂慮,影片中男子有自信、堅定;相片中嘅D1左邊顴骨比右邊凸起,影片之中見到係有光反射右邊顴骨。
辯方指波鞋“屬於"被告人,不等於被告係單一物主,葉官同意,但認為被告作為管有人,可以作環境證供,波鞋款式獨特,在被告家中檢獲嘅啡色短褲,與案中疑犯相似。
上訴庭指葉官需要考慮累積出現嘅機率,重審時考慮以下各點:
1. 影片中男子與被告非常相似;
2. 啡色短褲極為相似;
3. 波鞋極為相似;
4. 同時有啡色短褲和波鞋;
5. 被告係波鞋嘅物主或者共同物主;
6. 影片中嘅男子着極為相似嘅褲同波鞋出入大廈低樓層,被告亦係住在低樓層。
因此,葉官糾正推論,D1 係犯案男子。
重新原審時嘅判詞第94至97段嘅觀察及分析,同樣套用D1,被告跟隨白衣人行動,刻意挑釁與傷害他人,心態符合控罪一與控罪二的元素,控方已經證明全部元素,裁定罪名成立❗️
▪️辯方求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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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0:40] 休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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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
【#上庭聲援 - 06月09日 星期一】
[旁聽須知][交通資訊]
[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]
[2025年6月份聲援預告]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63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9個月 #續審 [148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🏛區 域 法 院7樓23庭
👨🏻⚖️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🕝14:30
👥*,陳(15-25) #裁決 (#1006灣仔 暴動)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
👨🏻⚖️蘇惠德總裁判官
🕛12:00
👤張(31)🛑已還押逾36個月 #提訊日 (#港區國安法 #20220523爆炸品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企圖製造爆炸品 2項管有爆炸品 串謀恐怖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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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
#不是聲援
09: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🐶繆益倫(34) 酒精超標駕駛 #休班醉駕
12:0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🐶鄺球(65) 謀殺 #蔡天鳳謀殺案
[旁聽須知][交通資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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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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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區 域 法 院7樓23庭
👨🏻⚖️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🕝14:30
👥*,陳(15-25) #裁決 (#1006灣仔 暴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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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
👨🏻⚖️蘇惠德總裁判官
🕛12:00
👤張(31)🛑已還押逾36個月 #提訊日 (#港區國安法 #20220523爆炸品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企圖製造爆炸品 2項管有爆炸品 串謀恐怖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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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不是聲援
09: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🐶繆益倫(34) 酒精超標駕駛 #休班醉駕
12:0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🐶鄺球(65) 謀殺 #蔡天鳳謀殺案
#區域法院第廿三庭
#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#1006灣仔 #裁決
D1:*(15) / D5: 陳(25)
控罪1:暴動
五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,在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、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,與其他不知名人士,參與暴動。
====================
背景:
五位被告在原審時被裁定控罪(1)不成立,但後來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犯錯,將案件發還其其重新考慮裁決。2025年2月17日法官批准D1及D5兩名被告重啟辯方案情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
D1代表: #林國輝大律師
D5代表:#馮振華大律師
控方代表:#羅天瑋助理刑事檢控專員
[14:31]開庭
📌裁決
法官宣佈兩人罪名成立❗️
派發判詞給予代表律師,庭上沒有讀出判詞。
[14:35] 休庭30分鐘以便律師向被告講解判詞,期間2人不准離開樓層。
[15:27] 再開庭
二人之代表律師已向被告講解判詞,同意押後同早前認罪三人同日作判刑,另希望法庭替兩人索取背景報告。D1及D5因幪面罪2022年被判入更新中心及10星期監禁,D1在中心約7個月。
案件押後至6月25日 09:30作判刑,將同認罪3人同日判刑,法庭為2人先索取背景報告,代表律師需在判刑前不少於三天呈上求情文件🛑期間兩人需要還押。
[15:32] 完庭
💛感謝臨時直播員💛
#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#1006灣仔 #裁決
D1:*(15) / D5: 陳(25)
控罪1:暴動
五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,在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、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,與其他不知名人士,參與暴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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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:
五位被告在原審時被裁定控罪(1)不成立,但後來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犯錯,將案件發還其其重新考慮裁決。2025年2月17日法官批准D1及D5兩名被告重啟辯方案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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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1代表: #林國輝大律師
D5代表:#馮振華大律師
控方代表:#羅天瑋助理刑事檢控專員
[14:31]開庭
📌裁決
法官宣佈兩人罪名成立❗️
派發判詞給予代表律師,庭上沒有讀出判詞。
[14:35] 休庭30分鐘以便律師向被告講解判詞,期間2人不准離開樓層。
[15:27] 再開庭
二人之代表律師已向被告講解判詞,同意押後同早前認罪三人同日作判刑,另希望法庭替兩人索取背景報告。D1及D5因幪面罪2022年被判入更新中心及10星期監禁,D1在中心約7個月。
案件押後至6月25日 09:30作判刑,將同認罪3人同日判刑,法庭為2人先索取背景報告,代表律師需在判刑前不少於三天呈上求情文件🛑期間兩人需要還押。
[15:32] 完庭
💛感謝臨時直播員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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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#上庭聲援 - 06月12日 星期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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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63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9個月 #續審 [151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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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9樓9庭
👩🏻⚖️屈麗雯裁判官
🕝14:30
👥陳寶瑩,余煒彬,李,周嘉發(30-67) #裁決 (#20230402銅鑼灣 #20230430銅鑼灣 #20230528銅鑼灣 9項無牌籌款 3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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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
👨🏻⚖️蘇惠德總裁判官
🕝14:30
👤陳(22)🛑已還押逾1個月 #提堂 (#23條 #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)
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
👨🏻⚖️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
🕛12:00
👤張(35)🛑已還押8日 #未知是否手足 #提堂 (#演唱會炸彈 4項炸彈嚇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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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不是聲援
09: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🐶高振宗(39)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#偷拍完想自殺
09: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🐶方嘉偉(35) 藏毒 管有第I部毒藥 #感化再藏毒
[旁聽須知][交通資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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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高 等 法 院5樓7庭
👨🏻⚖️陳仲衡法官
🕣08:45
👥何,李,吳,張,楊,張,何,周(23-36)🛑D1何,李,吳,D4張已還押逾63個月;D7何已還押逾39個月 #續審 [151/75] (#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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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東 區 裁 判 法 院9樓9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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👥陳寶瑩,余煒彬,李,周嘉發(30-67) #裁決 (#20230402銅鑼灣 #20230430銅鑼灣 #20230528銅鑼灣 9項無牌籌款 3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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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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👤陳(22)🛑已還押逾1個月 #提堂 (#23條 #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)
🏛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
👨🏻⚖️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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👤張(35)🛑已還押8日 #未知是否手足 #提堂 (#演唱會炸彈 4項炸彈嚇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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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不是聲援
09: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🐶高振宗(39)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#偷拍完想自殺
09: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🐶方嘉偉(35) 藏毒 管有第I部毒藥 #感化再藏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