🕯️天水圍救人小隊Chann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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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六月至今,本channel一直與圍城友並肩同行。真正街坊自發組織,不依附任何政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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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7名被捕人士包括,黎智英、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、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、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、黃偉強及吳達光。//

拘捕黎智英、蘋果高層嘅真正目的,
就係要蘋果日報執笠,要香港人連一份報紙都唔俾睇,根本同勾結外國勢力無關。 #蘋果頂住呀
#蘋果日報 #撐蘋果 #國安法 #以言入罪 #政治迫害 #打壓人權 #剝奪自由 #白色恐怖 #fxxkCCP #黑警
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,被控去年發表文章,呼籲市民參與被警方禁止的六四燭光晚會,早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,判監 15 個月,她就定罪和刑期上訴,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下午裁定她上訴得直,定罪、判刑都撤銷。

過去一段時間,這種類型的政治性案件,普遍都認為起訴等同入罪,今次高院的裁決令人意外,鄒幸彤自己都在退庭後表明「估唔到」。

今次相對罕見的上訴得直,值得理解鄒幸彤到底贏了甚麼。

她爭辯的其中一個重點,是她當時寫的文章,是否有所謂的「煽動性」,原審時裁判官裁定她在燭光晚會前寫的文章,是鼓勵說服其他人去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而鄒幸彤自己就一直強調,她只是告訴港人,她當晚會去維園點燭光,而且是自己一個人。

回一回帶,重溫她當時寫了甚麼:

「6 月 4 日 8 點鐘,我仍會去守這已有 32 年的約定,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,點起燭光」
「無法正式組織,我們便如水行動;沒有領袖牽頭,我們也能自動自發」
「我們是否要不戰而退,主動讓出維園這個戰場,讓政權自此將維園收歸國有,變成另一個沉默的天安門廣場?」
「今晚八點,希望見到你的燭光」

鄒幸彤一方一直強調,這些文字除了煽惑他人,還有其他解讀方法,但法庭其實不接納,高院再次裁定,文章是呼籲人到維園集會,特別是「是否要不戰而退,主動讓出維園這個戰場」這一段。

而鄒幸彤上訴得直,原因相對技術性,是因為警方在禁止集會的同時,無「主動考慮是否可以容許集會在適當條件下舉行」。

法官在判詞中解釋,雖然支聯會當時有表明,願意遵守警方任何合理防疫要求,例如限制入場、分散地點、用安心出行等等,但警察並無「認真考慮」,警察亦只是在反對集會、支聯會上訴後,才向衛生署領取專家報告,顯示警方無盡力促進和平集會舉行,所以禁止集會的合法性「未被確定」,即使鄒幸彤呼籲人去維園都不犯法。

綜合而言,這指向幾個方向,其一,即使鄒幸彤脫罪,煽動門檻極低且案件近乎以言入罪的本質並無改變;其二,法庭看似質疑警方禁止集會申請,但事實上法庭質疑的是「一刀切」,重點是警方有沒有「認真考慮」除了禁止集會之外其他方法,合理推斷是只要認真考慮過,禁止集會仍然是合適的。

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在判詞以外,假設警方日後不再一刀切禁止集會,在這個公民組織七零八落、動輒得咎的社會環境下,誰還會膽敢捋虎鬚去申請集會?

Source: ReNews

#煽惑 #以言入罪
#判詞研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