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港聞:拆毀法輪功街站宣傳品 47歲男遭判五項刑毀罪成】
一名中國出生男子於2020年在旺角、天星馬頭等地方拆掉、撕毀「法輪功」街站宣傳品,被控五項刑事損毀罪,今(3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,將於12月1日判刑。
被告作供時表示,「法輪功宣傳都是抹黑、侮辱、煽動等同於分裂中國的工具」並強調自己行為是出自於愛國,不希望相關物品荼毒下一代,並引用中國憲法中「共同義務」且理由是「強調奪理」做出抗辯,裁判官李志豪認為被告是明顯且故意做出破壞,對於被告說法是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
裁判官反問被告「若有人對中央破口大罵,按其(被告)邏輯可以私下執法,無論被告殺人、盜竊等也可以作為抗辯理由?」並強調此舉並非社會之福,但考慮其「出於愛國,值得尊重」,下令為其索取感化報告,押後至12月1日判刑。
#香港
#法輪功
By友軍傳媒🔗
一名中國出生男子於2020年在旺角、天星馬頭等地方拆掉、撕毀「法輪功」街站宣傳品,被控五項刑事損毀罪,今(3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,將於12月1日判刑。
被告作供時表示,「法輪功宣傳都是抹黑、侮辱、煽動等同於分裂中國的工具」並強調自己行為是出自於愛國,不希望相關物品荼毒下一代,並引用中國憲法中「共同義務」且理由是「強調奪理」做出抗辯,裁判官李志豪認為被告是明顯且故意做出破壞,對於被告說法是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
裁判官反問被告「若有人對中央破口大罵,按其(被告)邏輯可以私下執法,無論被告殺人、盜竊等也可以作為抗辯理由?」並強調此舉並非社會之福,但考慮其「出於愛國,值得尊重」,下令為其索取感化報告,押後至12月1日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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