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支聯會 Hong Kong Allia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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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今日國安法殺到,香港人選擇互撐!】
請支持永久網絡版六四博物館眾籌:https://bit.ly/37eJSD6

沒有什麼可以阻擋,我們對自由、真相、正義的嚮往
如果六四都可以消失,還有什麼不會
守護記憶,直至最後一人
接力香港,全民抗爭到底

Please support our crowdfunding initiative to preserve the memory of June 4th Tiananmen Massacre: https://bit.ly/37eJSD6

#國安法 #六四 #64museum #June4thMuseum
#TiananmenMassacreMemorialMuseum

真相不死,燭光不滅。我們絕不妥協。We invite you to build an online Tiananmen Massacre Memorial Museum together to defend the truth and human rights.
支聯會2020年7月1日聲明【港區《國安法》- 踐踏人權法治 摧毀一國兩制】

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三天會議,港區《國安法》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刊憲及生效。《國安法》對犯罪的定義模糊寬泛,並給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,#中共 指其「只影響極少數人」不啻是語言偽術。《國安法》就像架在港人頸上的刀,直接威脅700萬香港人的自由,是要在香港實施恐懼管治。

#國安法》以下條款完全是對香港法治和人權的踐踏:
◾️第13條「 #香港特別行區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不受司法覆核監督,即凌駕一切法律限制。
◾️第三章所定下的罪行,內容涵蓋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。「#分裂國家罪」強調犯罪行為不限於使用武力,顯然 針對 #和平言論。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同樣有包括非武力的「其他非法手段」的描述,涵蓋範圍無遠弗屆。將「推翻、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」,結合憲法中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」的表述,即禁止港人 #反對一黨專政。恐怖活動的定義幾乎包括了所有類別的罪行,更涵蓋「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」,即所有不合作或抗爭行為都可能被任意升格為恐怖活動,面對 #無期徒刑。勾結外國勢更是 #無稽之罪,將與外國及國際機構的交流及倡議定性為犯罪,意圖將港人在國際社會上孤立起來。
◾️第35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,即終身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各級選舉,也不能擔任公職,是將國內「#剝奪政治權利」的處罰硬套於香港。
◾️第37及38條指出無論是 #香港 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,即使在境外進行《國安法》規定的犯罪也可以被控,以此阻嚇支持香港的國際及國內伙伴來到香港。
◾️第41條容許秘密審判、第42條不准保釋、第43條允許秘密監視、剝奪被調查者的緘默權,完全破壞香港刑法下對個人權利的保障。
◾️第44條法官由特首委任,是赤裸裸的讓 #政治介入法治
◾️第54條給予國安公署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及新聞機構的權限,直接干涉 #新聞#結社自由。......

全文,請按 https://bit.ly/38g6LXf
「我哋可能要想像香港已經進入一個前波蘭、前東德的社會。但其實前東德、前波蘭(的抗爭者),都唔係做咩驚天地泣鬼神嘅嘢。我哋要諗,點樣喺日常生活裡面去揾位表達香港人的不滿、或對民主自由的堅持。」 https://t.co/QNVb8Oyifs#國安法 #ccp #june4th #StandWithHongKong #NationalSecurityLaw
— Hong Kong Alliance 香港支聯會 (@hka8964) July 2, 2020
支聯會2020年7月1日聲明【港區《國安法》- 踐踏人權法治 摧毀一國兩制】

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三天會議,港區《國安法》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刊憲及生效。《國安法》對犯罪的定義模糊寬泛,並給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,#中共 指其「只影響極少數人」不啻是語言偽術。《國安法》就像架在港人頸上的刀,直接威脅700萬香港人的自由,是要在香港實施恐懼管治。

#國安法》以下條款完全是對香港法治和人權的踐踏:

◾️第13條「 #香港特別行區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不受司法覆核監督,即凌駕一切法律限制。

◾️第三章所定下的罪行,內容涵蓋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。
#分裂國家罪」強調犯罪行為不限於使用武力,顯然 針對 #和平言論
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同樣有包括非武力的「其他非法手段」的描述,涵蓋範圍無遠弗屆。將「推翻、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」,結合憲法中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」的表述,即禁止港人 #反對一黨專政
恐怖活動的定義幾乎包括了所有類別的罪行,更涵蓋「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」,即所有不合作或抗爭行為都可能被任意升格為恐怖活動,面對 #無期徒刑
勾結外國勢力更是 #無稽之罪,將與外國及國際機構的交流及倡議定性為犯罪,意圖將港人在國際社會上孤立起來。

◾️第35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,即終身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各級選舉,也不能擔任公職,是將國內「#剝奪政治權利」的處罰硬套於香港。

◾️第37及38條指出無論是 #香港 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,即使在境外進行《國安法》規定的犯罪也可以被控,以此阻嚇支持香港的國際及國內伙伴來到香港。

◾️第41條容許秘密審判、第42條不准保釋、第43條允許秘密監視、剝奪被調查者的緘默權,完全破壞香港刑法下對個人權利的保障。

◾️第44條法官由特首委任,是赤裸裸的讓 #政治介入法治

◾️第54條給予國安公署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及新聞機構的權限,直接干涉 #新聞#結社自由。......

全文,請按 https://bit.ly/38g6LXf
#國安法:港區國安委成立,林鄭任命6名 #指定法官 負責處理國安案件】

「指定法官」中的 #蘇惠德 在去年一名15歲少年因藏有 #鐳射筆,被控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」時,將控罪改為「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」,裁定少年罪成。

國安法架構下,其他負責人的詳細介紹:https://t.co/iexU42sTLl— 端傳媒 Initium Media (@initiumnews) July 3, 2020
Pls support our crowdfunding initiative to preserve the memory of June 4th #TiananmenMassacre 今日 #國安法 殺到,香港人選擇互撐!請支持永久網絡版 #六四 博物館眾籌:https://t.co/mBAMmxF5JE #NationalSecurityLaw #June4thMuseum pic.twitter.com/mSCnt0TFJC
— June 4th Museum 六四紀念館 (@june4thmuseum) July 4, 2020